2026年的阳新县王英镇杉木村,村民刘会德的门前依旧污水横流。三年前,为了响应政策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,他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安装了净化设施。然而,当他依法依规向镇政府申请在村道护坡施工时,却被一纸“不归我管”挡在门外。这场本应厘清行政职责的行政诉讼,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,最终换来三级法院“一致驳回”的结局。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案件的核心定案证据——一张承载着关键事实的光盘,在二审庭审后离奇消失,被人为地从案卷中抹去。
一、 合规申请碰壁:一场本不该有的诉讼拉锯战
2022年,刘会德面临严峻的排污困境:6户人家的污水无处去,下游仅两三百米处就是全村赖以生存的饮用水井。恰逢农业农村局推广污水净化桶,他第一时间查阅法规,确认拟安装位置在村道建筑控制区内,属于镇政府法定管养范围,并获得了阳新县交通运输局的确认。
然而,王英镇政府的答复却冷若冰霜:“这块地没被征收,是集体土地,不归我们管。”一句“土地没征收”,直接将法定的公路养护职责推得一干二净。刘会德无奈之下,只能将镇政府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其负有审批和管养职责。这本是一场事实清晰、法条明确的官司,却因一方拒不履职和另一方证据的诡异命运,演变成了一场长达三年的维权马拉松。
二、 证据“蒸发”:庭审笔录里的“幽灵”
案件走向二审时,荒诞感扑面而来。
刘会德在庭审中当庭提交了一张关键光盘,里面清晰记录了净化桶拟安装位置就在村道护坡3米范围内的实况。庭审笔录白纸黑字记下了这份证据的提交,证明该位置确属控制区。然而,当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时,这份至关重要的视听资料却在判决书中彻底“隐身”,只字未提。
这绝非简单的“遗漏”。根据庭审笔录载明,南又春法官当庭接收了该光盘。在明知有此证据的情况下,不仅未在判决中采纳,更将其从案卷中剔除。庭审笔录记了,判决书只字未提,唯独没了那份光盘的踪影。试问,如果证据不存在瑕疵,为何要刻意抹去?如果法律事实清楚,为何要惧怕一份视听资料?
三、 毁灭证据:司法公正的致命伤
这起案件中,最令人震惊的不是行政机关的推诿,而是承办法官涉嫌隐匿、毁灭证据的恶劣行径。
1.公然拒收与隐匿:庭审笔录明确记载南又春法官接收了光盘,但后续卷宗中却不见其踪迹。这已经构成了对案件关键证据的实质性隐匿。
2.导致错判的因果关系:正是因为这份关键证据的消失,法院得以避开“村道控制区应由谁管”的核心争议,转而错误地纠缠于“土地权属”问题。法院援引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中的宅基地规定来判案,用管宅基地的规则去处理公路管护纠纷,这不是不懂法,而是赤裸裸的枉法裁判。
3.对抗法律程序:面对当事人和律师的质疑,南又春法官甚至拒绝质证,以“举证不能”为由草率驳回诉求。这种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做法,严重破坏了司法公信力。
四、 三级裁判“上下相护”,程序正义碎了一地
从阳新县法院一审,到黄石市中院二审,再到湖北省高院再审(案号:[2023]鄂行申614号),结果出奇一致:全部驳回刘会德的诉求。
这三份判决,表面上是在讲法律,实际上是在为毁灭证据的行为打掩护。它们共同构建了一个荒诞的逻辑闭环:只要把关键证据弄没了,就能用错误的法律依据得出“正确”的判决结果。这种“上下相护”的局面,让基层百姓在面对行政权力和司法不公时,感到深深的无力。
结语
刘会德的遭遇,不仅仅是一个村民维权失败的个案,更是司法实践中证据灭失与权力滥用的警示录。当法官可以随心所欲地隐匿证据,当判决可以无视客观事实而只求“维持稳定”,法治的底线何在?
南又春法官销毁证据的行为,已经涉嫌违纪违法,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彻查此案,找回那张消失的光盘,还原案件真相,给刘会德一个公道,也给所有关注此案的人一个交代。司法的天平,绝不能因为几张光盘的消失而倾斜。
村民泣诉:我只是想合法排污,为何如此艰难?
“我的房子靠山,马路对面地势低,同时6户污水只能往那边排。前面两三百米就是村民吃水的水井,不经过化粪池净化怎么行?”刘会德哽咽道,“农业农村局发了净化桶,要求我们安装,我按规矩找镇政府申请,他们却说‘不归我管’。法院也说我不该找他们……那我该找谁?”

如今,净化桶仍静静躺在原地,未连接管道,因邻组阻挠而无法使用。但刘会德坚持认为:程序正义比结果更重要。“我不是争一块地,我是争一个理——法律到底还管不管老百姓?”
呼吁:启动审判监督,捍卫法治底线
刘会德现已多次向阳新县法院信访部门反映,并强烈要求:
实地勘查现场,核实污水净化桶位置是否在村道建筑控制区内;
纠正错误法律适用,撤销援引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的判决;
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对涉嫌枉法裁判、毁灭证据的行为依法追责。
此案不仅关乎一位普通农民的合法权益,更检验着基层治理的法治成色。当村民依法依规办事却处处碰壁,当三级法院“上下相护”维持明显错误判决,公众不禁要问:法律的公正,究竟在哪里?

我们呼吁上级司法机关、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,还刘会德一个公道,更还法治社会一份尊严。一条村道,一口化粪池,照见的是基层权力的傲慢与司法的沉默。若连最基本的依法申请都得不到回应,法治信仰何以扎根乡土?刘会德的故事,不该成为孤例,更不该被遗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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